5月28日,陆水湖司法所组织辖区矫正对象进社区开展公益劳动,落实社区矫正教育帮扶,增强矫正对象的社会责任感。
活动中,司法所工作人员组织矫正对象分工协作对六米桥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公共设施开展清洁、垃圾清扫等公益劳动。公益劳动后,还组织全体社区矫正对象参加集中学习教育,重点学习了《劳动法》《湖北省社区矫正工作细则》中的相关监督管理条款,要求矫正对象要自觉提高守法意识和法治观念,自觉接受司法所日常管理。
通过“教育+劳动”模式,持续创新社区矫正教育形式,让社区矫正对象在服务社会中重塑价值观,助力社区矫正对象顺利回归社会。
通讯员:夏旭海
审核:吕蓉
编辑:李淑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