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壁市医疗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赤壁市税务局联合公布赤壁市职工医保(含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调整相关事项。
具体内容如下:
一、自2025年10月起,赤壁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月标准和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执行新标准,即月缴费基数标准为7154元,个人缴费基数上限为21462元,个人缴费基数下限为4254元。新标准原则上执行至2026年6月。2025年7-9月期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及补缴按原缴费基数标准执行。
二、自2025年10月起,灵活就业人员以月缴费基数标准7154元为固定基数,按8%的费率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月缴费金额为572.32元。另同步按月缴纳大额医疗保险费10.2元。自2025年10月起,灵活就业人员可一次性缴纳多月医疗保险费,也可逐月缴纳。灵活就业人员正常缴纳或补缴2025年7-9月期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按原缴费基数标准执行。
三、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以月缴费基数标准的60%(即7154*60%=4292.4元)为固定基数,由失业保险基金代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大额医疗保险费,个人不缴费。
来源:赤壁市医疗保障局
编辑:孙芬